
香港特區立法會8日舉行大會(中評社 盧哲攝)
中評社香港7月8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區立法會8日首讀及二讀《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條例草案將會指明便利北都發展的六個政策範疇,並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就該範疇訂立附屬法律,讓政府可在有需要時靈活調整落實細節。
甯漢豪表示,北部都會區(北都)已進入全面動工和企業導入階段。政府近一年以來部署為北都發展引入專屬法例,務求透過簡化與工程審批有關的程序,加快北都工程建設,並且透過進一步精簡規劃和地政程序,以及便利跨境流動,促成企業落戶及助力產業營運。
《條例草案》將指明便利北都發展的六個政策範疇,並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就這六個範疇訂立附屬法例,制定落實細節。這個以主體法例訂明政策範疇,再由附屬法例規定具體執行安排的法律鋪排,讓政府可以因應北都的發展需要,因時制宜,在有需要時靈活調整落實細節。
甯漢豪強調,《條例草案》將只適用於北都。因應需要,部分措施亦可以只適用於北都內的指定範圍。《條例草案》會劃定北都的範圍,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將有權在兩個情況下提出修訂北都範圍,包括因應北區或元朗區的行政區界線作出改動,或相關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界線有所改動。
《條例草案》會為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收地補償、促進工程創新及提質、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便利及規管跨境要素流動、為指定地區成立法定機構等六個範疇的立法建議提供基礎。
在簡化城市規劃程序方面,政府建議容許申請人透過更簡單和快捷的規劃程序,申請改變北都指定範圍內的土地用途或放寬發展參數或要求,將原本通常需要最少九個月的流程,縮短到兩個月。
為減少政府就仍未支付的收地補償所衍生的利息支出,政府建議訂明,如果前土地業權人未能在三個月的限期內,接納暫支的款項,這筆暫支的款項限期屆滿之後,將不得再滋生利息。
甯漢豪表示,政府早前已經進行為期大約兩個月的公眾諮詢,社會普遍支持為加快北都發展訂立專屬法例。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爭取今年內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