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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南征記程》的文化意義研究

2026-07-06 11:02:25
  中評社╱題: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南征記程》的文化意義研究 作者:蕭慶偉(漳州),閩南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閩南師範大學兩岸一家親研究院院長

  【摘要】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南征記程》以日記的形式記錄了其康熙六十一年自京城至台灣任所的路線及沿途見聞,表現出獨特的文化意義。《南征記程》所記載的自京師、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渡海經澎湖入台的旅程,為此後巡台御史南行確立了基本路線;康熙“民生吏治,軍機番情”的諭旨,是巡台御史巡察台灣的基本範圍;黃叔璥南行途中所獲取的季麒光文集,不僅增加了其台灣地方知識,而且對其巡察台灣帶來重要影響,這在其《台海使槎錄》中多有體現。本文通過對《南征記程》的系統分析,旨在揭示其在確立巡台制度空間實踐範式、規範台灣巡察政治文化內涵、構建清初台灣知識傳承體系三個層面的多維文化價值。該文獻為理解清代台灣與中央政府在政治、行政及文化上日益緊密的連接過程,提供了獨特的文本見證。

  一、引言:制度溯源與文獻定位

  (一)清初台灣治理危機與制度應對

  1.朱一貴起義與台灣治理危機。派遣巡察台灣御史,是清代治理台灣政策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始於康熙六十年(1721),止於乾隆五十二年(1787),歷時六十餘年。它的設置與朱一貴起義一事密切相關。爆發於康熙六十年四月的朱一貴起義,短短十餘日,即攻佔府城。閩浙總督覺羅滿保派遣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南澳總兵藍廷珍率軍渡海圍剿。雖然清軍很快就收復府城,平定了起義,但卻給清廷帶來極大震撼,深刻暴露了清初台灣吏治腐敗、控馭不力的嚴重問題,迫使清廷反思其治理策略。

  2.康熙帝的整肅與制度創設。一是整肅吏治。同年八月二十二日,康熙諭旨:“台灣府文職官員,平日並不愛民,但知圖利苛索。及盜賊一發,又首先帶領家口、棄城退回澎湖,殊屬可惡!道員以下文職官員,俱著提拿,交總督滿保、提督施世驃會同審明,即發往台灣正法。並查伊等家產,給賞效力有功之人。”〔1〕此舉彰顯了清廷整頓台灣吏治的決心。二是正式確立御史制度。同年十月初五日,康熙諭大學士等曰:“每年自京派出御史一員,前往台灣巡查。此御史往來行走,彼處一切信息可得速聞,凡有應條奏事宜,亦可條奏,而彼處之人皆知畏懼。至地方事務,御史不必管理也。將此旨傳示九卿。”〔2〕後經九卿詳議,改定為:“每年派滿、漢御史各一員,前往巡察,一年更換。”〔3〕巡察台灣御史之制由此確立。每年派出滿、漢御史各一人,其職責是往來行走,不必管理地方事務,衹是條陳應奏之事。這一制度標誌著清廷對台治理從危機應對轉向常態化的中央直接監察。

  (二)黃叔璥其人其書與《南征記程》的研究價值

  1.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的學術貢獻。作為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南征記程》以日記的形式記錄了其自京城至台灣任所的路線及沿途見聞,始於康熙六十一年(1722)正月,迄於本年六月。黃叔璥,字玉圃,順天大興(屬今北京大興區)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進士。范咸《重修台灣府志》卷三《職官·列傳·黃叔璥》:“康熙六十一年,初設巡察台灣御史,公首膺是命。既至,安集哀鴻,措置時務,多得當。所著有《赤嵌筆談》《番俗六考》,采摭最富。後之修郡志者,率取資焉。”〔4〕其中並未提及《南征記程》,也許跟它衹是記行體的日記有關。

  2.《南征記程》的文本獨特性與研究價值。《南征記程》以日記體的形式記其南行見聞,表現出獨特的文化意義。其價值在於:第一,它以私人行程記錄的形式,保存了首任巡台御史履職過程的完整空間軌跡;第二,它直接記載了康熙皇帝對巡察台灣的核心訓諭;第三,它反映了巡台御史在赴任途中獲取台灣地方知識的實際過程。這三個方面共同構成了理解清初巡台御史制度運作及其文化內涵的一手資料。

  二、空間整合與制度實踐:清代巡台御史南行路線的確立及其文化意涵

  (一)制度性旅程的起點:欽點、陛辭與特定社會關係網絡

  一是官員選任程序與皇權介入。康熙六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黃叔璥由京城廣寧門出發。《南征記程》云:“康熙六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丁未。上遣御史巡察福建台灣,大學士會同都察院舉滿御史殷達里、莫爾洪,漢御史柴謙及叔璥四人列名上請。余奉命視事,同行滿御史吳君達禮,不由開列也。”〔5〕都察院開列滿漢御史四人,衹有黃叔璥被欽點。吳達禮非出自開列名單,當為康熙帝另行指定。吳達禮,滿洲正紅旗人,曾任工部尚書。清代首任滿漢御史因此分別由吳達禮和黃叔璥充任。二是陛辭儀式與政治權威的賦予。“二十五日,赴南海子陛辭,恭請聖訓。”〔6〕這一儀式不僅標誌著行程的開始,更是中央政治權威向巡台御史個人的正式授予過程。三是離京餞行與官僚網絡的展示。“二月二十一日,丙子,叩辭慈闈,巳刻,發京師。同年繆汀芷(沅)、須鳳苞(洲)、呂澗樵(謙恒)、朱儀庭(一鳳)、何淡庵(世璂)、李敬齋(同聲)、王岩公(承烈)、汪牧亭(誠)、同署任蘅皋(奕)、前輩戴鶴田(芝)、張石擎(國棟)、陳紫山(書)、江燕齋(芑)餞廣寧門外。”〔7〕這場盛大的餞行,既是對黃叔璥個人的送別,也反映了京城官僚群體對巡台御史這一新設要職的重視,展現了制度執行者所嵌入的特定社會關係網絡。

  (二)國家驛傳體系的具體實踐

  一是華北與山東段的陸路行程。根據《南征記程》記載,黃叔璥自廣寧門外出發,西南經蘆溝河宿涿州;南向過雄縣,宿任丘縣(今屬河北衡水市);過河間府、獻縣、交河縣(今屬河北滄州泊頭市)富莊驛,宿阜城縣;次景州(今河北衡水市景縣),宿劉智,入山東界;在山東境內經齊河、長清、泰安、新泰、蒙陰、沂水、郯城等州縣。二是江淮與江南段的水陸轉換。入次江南宿遷縣.峿驛,歷桃源縣、清河,過黃河至清江浦,登舟過寶應、高郵、揚州、瓜洲、鎮江、丹陽、常州,泊無錫西門,至蘇州;自盤門發舟,入浙江界,泊嘉興;過石門縣、北新關、抵杭州,遊西湖、孤山等地。三是浙閩山區與渡海路線的關鍵環節。杭州買舟,泊富陽、桐廬,過蘭溪縣,泊龍遊縣、衢州,舟行過江山、清湖;越仙霞嶺、楓嶺,嶺下入福建界;次浦城縣漁梁驛,陸行過西陽嶺、塔嶺,入甌寧縣;南平舟行,經古田至福州洪山橋;自福州中亭出發,過南台橋、渡烏龍江、常思嶺、福清漁溪,次莆田江口;過仙遊楓亭、惠安,宿泉州試院;次劉武店,過浯通港,至廈門;自廈門渡海澎湖,進鹿耳門,抵任所。

  (三)黃叔璥南行線路的時空特徵與制度範式

  一是系統利用全國驛站網絡。通過黃叔璥的南行線路,我們可以得到兩個初步印象:一是利用清代全國驛站網絡,多在州縣驛站或官道驛站休憩。二是自京城南行台灣所需時間約為四個月。如黃叔璥自康熙六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出發,至六月初二日抵鹿耳門,歷時即近四個月。二是實現個人經驗到制度範式的轉化。作為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南征記程》記錄的是其個人的南行線路,但卻為此後歷任巡台御史南行奠定了基礎。王繩曾《南征記程序》云:“乃先生《南征記程》一編,自京師歷燕、趙、齊、魯、吳、越以達閩海,寒、暑、風、雨、明、晦,況瘁三時,如前所云者,一一備之。於是信讀萬卷書,行萬里路非虛語也。且輶軒之職,專在一方,而萬里之行,達於中外。”〔8〕這段評價揭示了《南征記程》超越個人遊記的性質——它將一次具體的赴任行程,轉化為可供後世官員效仿的標準化空間實踐模板,實現了從個人體驗到制度知識的轉變。

  三、政治文化與實踐規範:清代巡台御史巡察範圍的界定及其台灣治理意蘊

  (一)聖訓的提出與核心內涵

  黃叔璥雖然不必管理地方事務,但康熙帝還是訓以“民生吏治,軍機番情”。《南征記程》載:“(康熙六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赴南海子陛辭,恭請聖訓。民生吏治,軍機番情,無遠不燭。天顏溫霽,跪聆俞旨甚詳,亭午始出。”〔9〕朱一貴起義之所以爆發,康熙帝認為和台灣文職官吏腐敗且不愛民有關,故而多訓以台灣吏治、民番之事。黃叔璥巡察台灣即以此為中心展開。

  (二)行政區劃調整:強化台灣北路治理

  1.藍鼎元的設縣彰化及其加強北路管理的建議與黃叔璥的認同。北路遼闊,僅設諸羅一縣,難以有效管理。隨藍廷珍赴台平定朱一貴起義的藍鼎元已注意到這一問題。其《復制軍台疆經理書》云:“諸羅地方遼闊,鞭長不及,應劃虎尾溪以上另設一縣,駐紮半線,管轄六七百里。”〔10〕提出在半線另設一縣。藍鼎元又作組詩呈送黃叔璥,其中也寫到此事。其《台灣近詠十首呈巡使黃玉圃先生》之九云:“諸羅千里縣,內地一省同。萬山倚天險,諸港大海通。廣野渾無際,民番各喁喁。上浮下則應,往返彌月終。不為分縣理,其患將無窮。南劃虎尾溪,北踞大雞籠。設令居半線,更添遊守戎。健卒足一千,分汛扼要沖。台北不空虛,全郡勢自雄。晏海此上策,猶豫誤乃公。”〔11〕諸羅地域遼闊,或與內地一省一般大。如果不另設一縣,則其患無窮。詩也謂當於半線另設一縣,再加設駐軍,方為上策。黃叔璥《晚次半線作》末二句云:“安得置長吏,華風漸可成。”〔12〕也表達了希望在半線設縣的想法。

  2.奏設彰化縣的實施與影響。至雍正元年(1723)五月,黃叔璥與吳達禮奏請於諸羅縣北增設一縣,是為彰化縣。《巡台御史吳達禮等奏請台灣諸羅縣北增設一縣折》云:“查諸羅縣北二百八十里為半線地方,臣等曾親身巡歷,見其平原沃野,民番錯處,實為居中扼要之地。請另立一縣於半線,增設知縣一員,典史一員,分膺民社,以虎尾溪為界。近防三林、鹿仔,遠控淡水、雞籠,人命盜案就近料理,庶可早為歸結。北至淡水數百里,再設巡檢一員,專司稽察附近民番並海岸要口。”〔13〕同年“八月八日,兵部議覆:巡視台灣御史吳達禮奏言,諸羅縣北半線地方,民番雜處,請分設知縣一員、典史一員。其淡水,係海岸要口,並請增設捕盜同知一員。均應如所請。從之。尋定諸羅分設縣曰彰化。”〔14〕台灣府遂由一府三縣而為一府四縣,並增設淡水同知一員。這一行政區劃的重大調整,是巡台御史將加強控制與“吏治”(優化管理)聖訓轉化為具體政策的直接體現。


  (三)軍事防禦理念的堅持:台灣“不可建城”原則

  黃叔璥遵康熙諭旨,未允台灣府、縣建城。《台海使槎錄》卷一云:“台地初闢,原卜築城於永康里;後不行。壬寅,提督姚堂奏請,台灣府、縣無城可守,請開捐建城;未得所請。余陛辭時,跪聆訓諭:‘台灣斷不可建城。去年朱一貴無險可憑,故大兵入鹿耳門,登岸奮擊,彼即竄逃;設嬰城自固,豈能克期奏捷?’海外形勢,瞭如指掌,廟算制勝,克奏膚功,有以也夫!”〔15〕台灣府無城牆可憑,故朱一貴雖然攻入府城,也很快就被趕走,所以康熙帝認為台灣斷不可建城。黃叔璥對這一原則的堅守,體現了巡台御史在重大戰略問題上嚴格遵循中央既定方針的政治角色。

  (四)番務治理:從“綏輯”理念到系統化實踐

  1.知番理番,綏輯為要理念的接受與深化。《台海使槎錄》卷五《番俗六考》開端即說到:“台盡番地也,雕題劗髮,蟻雜蜂屯;海外於役,實以綏輯為難。恭聆聖訓,以台地士庶,盡閩之漳泉、粵之惠潮,無長子孫以世居者;諸番乃土著之民,其令有司撫恤之。余始來此,見其盱睢渾噩,質勝而野。迨歷其境、止其舍、目擊其飲食動息,與中土人民無二;長跪送迎,悚然知惕。既以傔從兵弁,秋毫不犯,則又驩然交欣;瀕行,耄孺攀依不忍捨;此固天性未漓,豈降才爾殊耶?近者,社中間有讀四子書、習一經者,鼓舞化導,不可變狉榛而文物耶?番社不一,俗尚各殊,比而同之不可也。”〔16〕可見,考察番情也是聖訓內容之一,也因此成為黃叔璥巡察台灣的主要任務。

  2.《番俗六考》的編纂:系統化調查方法的開創。從《台海使槎錄》可以看出。黃叔璥命南路鳳山、北路諸羅兩縣縣令就所轄番社六類風俗,即居處、飲食、衣飾、婚嫁、喪葬、器用等六個方面的風俗情況詳加說明,並相應附上各社番歌。這就是《番俗六考》,見《台海使槎錄》卷五至卷七。這種按統一範疇進行標準化調查的方法,體現了清初對台灣番社治理向系統化、科學化方向的努力。

  3.前人知識的輯錄與整合。輯錄前人有關番情之著述。如從郁永河《裨海紀遊》中摘錄諸羅鳳山之“生番”及平埔之“熟番”,從藍鼎元《東征集》中摘錄“馭番”之要,等等。這些內容主要見於《台海使槎錄》卷八《番俗雜記》。整體上,表現了黃叔璥不把土番當作異類,而應鼓勵化導,以使中外同風的思想傾向,體現了清廷康熙一朝綏輯土番的政策導向。

  (五)吏治監察與民生關懷:彈劾案例的政治文化意義

  1.糾參官員,關愛民生。雍正元年(1723)七月,鳳山縣心武里番社女土官蘭雷被殺,台灣海防同知楊毓健未及時處置,致使該番社數百人前來索命,黃叔璥、吳達禮由此聯名具奏彈劾。《巡台御史吳達禮等糾參台灣府同知楊毓健失職摺》云:“今雍正元年七月初九日,有心武里番社女土官蘭雷同番婦四人至新東勢莊,被莊民龔海奇、余義文等將蘭雷殺死,餘番婦負傷逃回。通事具報到縣,該署縣台灣府同知楊毓健總不相驗,亦不安撫番眾,及拘到起釁兇犯,又不速行究審,致使土番不服,數百為群前來索命。……似此該署縣台灣府同知楊毓健廢弛玩延,以致連斃數命,實負我聖主綏輯遠方至意,不職已甚,理合糾參,為此繕摺謹奏。雍正元年八月初六日,監察御史臣吳達禮、監察御史內升臣黃叔璥。”〔17〕

  2.監察行動的實際效果。《台海使槎錄》卷七也記此事:“雍正癸卯秋,心武里女土官蘭雷為客民殺死。八歹社、加者膀眼社率領番眾數百,暗伏東勢莊,殺死客民三人,割頭顱以去;文武宣示兵威,勒緝兇犯,兩社遁逃,僅得二髑髏以歸。”〔18〕七月事發,八月即以玩忽失職和辜負清廷綏輯至意彈劾楊毓健。當年12月楊毓健即離任。范咸《重修台灣府志》卷三《職官·官秩·台灣海防同知》:“楊毓健,湖廣長陽人,貢生。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元年十二月離任。”〔19〕楊毓健離任,當與黃叔璥的彈劾有關。這一案例表明,巡台御史的監察權,是確保地方官員貫徹中央治理理念、維護番社地區穩定的有效工具,也是“民生”與“番情”聖訓在實踐層面的具體落實。

  四、知識傳承與文獻選擇:台灣地方知識的獲取與建構

  (一)南行途中對台灣文獻的獲取

  1.杭州獲贈:《台灣府志》輿圖的接收。南行途中,黃叔璥曾兩次獲得前人或前輩記載台灣地方知識的相關文獻。途經杭州時獲得王之麟所贈《台灣府志》及台灣、諸羅、鳳山三縣疆域圖。《南征記程》云:“飯後晤兩司,王臬素臣向為台灣道,話海外事甚悉,並贈府志及所繪台灣、鳳山、諸羅三圖。”〔20〕王之麟,號素臣,鑲黃旗人。范咸《重修台灣府志》卷三《職官·官秩·分巡台灣道》:“王之麟,鑲黃旗人,貢生。康熙三十八年任,四十三年,調補湖北糧道。”〔21〕黃叔璥途經杭州時,王之麟在浙江按察使任上。王之麟任台廈道期間,蔣毓英《台灣府志》及高拱乾《台灣府志》均已撰成,則王之麟所贈《台灣府志》當為此二種或其中一種,且極有可能是高拱乾的《台灣府志》,因為該書附有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圖。查閱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其中並沒有採用《台灣府志》的相關記載。

  2.無錫獲贈:季麒光文集的關鍵性接收。途經無錫時獲得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集。《南征記程》記黃叔璥到無錫之後,“鄒太和太史、華豫原孝廉繼至。豫原贈所刻《廣事類賦》《宋史詳節序》;太史貽舊台灣令季麒光集。”〔22〕華豫原為無錫奇士,事見葛虛存著《清代名人軼事》卷一“華豫原”條。鄒升恒,字太和,號慎齋,江南無錫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進士,選庶吉士,館試第一,授翰林編修,著有《借柳軒詩》。袁枚《隨園詩話》卷一云:“余翰林歸娶,長安贈行詩甚多,記其佳者。鄒太和學士云:‘菊黃楓紫小春天,送爾南歸是錦旋。才子掃眉宜赤管,洞房停燭有金蓮。歸鞍尚帶同文課,吟篋新添卻扇篇。此日和鳴誰不羨?鳳凰山下看神仙。’”〔23〕當日贈行詩中,袁枚把鄒太和贈詩排在首位,見其讚賞之情。鄒太和把無錫人季麒光的集子送給了黃叔璥。季麒光,字聖昭,號蓉洲,康熙十五年(1676)進士,二十一年(1682)任閩清知縣,二十三年(1684)赴台任諸羅知縣。在任逾年,以丁憂去。周鍾瑄《諸羅縣誌》卷三《秩官志·列傳》:“季麒光,無錫人,康熙丙辰進士。(康熙)二十三年,知縣事。時縣治初設,人未向學,麒光至,首課儒童,拔尤者而禮之,親為辨難。士被其容光者,如坐春風。博涉群書,為詩文清麗整贍。工臨池。在任踰年,首創《台灣郡志》,綜其山川、風物、戶口、土田、阨塞;未及終編,以憂去。三十五年(1696),副使高拱乾因其稿纂而成之。人知《台郡志》自拱乾始,而不知始於麒光也。”〔24〕季麒光為首任諸羅縣令,著有《蓉洲詩文稿》《東寧政事集》,其中存有大量清代統一台灣初期的歷史文化資料,多為後來宦台官員參用。

  (二)知識的鑒別、接受與運用:基於實踐需求的選擇

  1.《台海使槎錄》中對季麒光文集的重視。鄒太和所贈季麒光集,當指此二集,這從《台海使槎錄》中可以看出。如記台灣之地理形勢,《台海使槎錄》卷一云:“東寧,緣高邱之阻以作屏,臨廣洋之險以面勢;無仙蹤神跡之奇,無樓臺觀宇之勝。有山則玩翳於蔓草,有水則鹵浸於洪濤;鹿豕狸鼠之所蟠,龍蛇蜃虺之所遊。夫既限之以荒裔,而求天作地成之景,皆無所得。”〔25〕注云出自《蓉洲文稿》。按:此段文字出自季麒光《寓望園記》一文,見《蓉洲文稿》卷三。如記台灣東北之暗洋,《台海使槎錄》卷一云:“暗洋在台灣之東北,有紅夷舟泊其地,無晝夜,山明水秀,萬花遍滿,而上無居人;謂其地可居,遂留二百人,給以一歲之糧,於彼居住。次年復至,則山中如長夜,所留之番已無一存;乃取火索之,見石上留字,言一至秋即成昏黑,至春始旦;俱屬鬼怪,其人漸次而亡。蓋一年一晝夜云。”〔26〕注云出自《蓉洲文稿》。按:此段文字出自季麒光《台灣雜記》一文,見《蓉洲文稿》卷三。

  2.對番社治理實務知識的直接採用。又如記台灣土番之交納鹿皮,《台海使槎錄》卷八云:“交納鹿皮,自紅毛以來,即為成例。收皮之數,每年不過五萬張,或曰萬餘張。牯皮、母皮、末皮、獐皮、麖皮,分為五等,大小兼收。偽冊報部,並未有止用大鹿皮及山馬皮之說。”〔27〕注云出自《東寧政事集》。按:此段文字出自季麒光《東寧政事集》之《申覆糖皮文》。又如記台灣土番之居住習俗,《台海使槎錄》卷八云:“土番非如雲、貴之貓、獠、猺、獞,各分種類聚族而居者也。社之大者,不過一二百丁;社之小者,止有二三十丁。見在各社。有正、副土官,以統攝番眾;然亦文項蒙頭,無分體統;考其實,即內地里長、保長之役耳。”〔28〕注云出自《東寧政事集》。按:此段文字出自季麒光《東寧政事集》之《詳止土官給劄文》。

  3.知識選擇背後的文化邏輯。由上可見,季麒光集對黃叔璥撰《台海使槎錄》的影響,明顯要高於《台灣府志》。這種選擇背後體現了一種務實的知識觀:作為治理者,黃叔璥更看重季麒光作為首任親民官的“現場記錄”與“政務文書”,認為其比後來編纂的綜合性府志更具原始性、準確性與實務參考價值。這反映了一種基於治理實踐需求的初步史料批判意識。

  (三)推動知識進入官方傳承體系

  黃叔璥還將季麒光的《蓉洲文稿》和孫元衡的《赤嵌集》推薦給台廈道陳大輦,待續修府志時補入。《台海使槎錄》卷四云:“桐城孫元衡,字湘南,素工詩。官台灣同知,所著《赤嵌集》,王阮亭司寇謂:《裸人叢笑篇》及詠禽魚花草諸什,可作台灣圖經風土志,竟可自為一書。而諸志絕不之及,余因摘錄一帙,並無錫季麒光《蓉洲文稿》數十篇,書付陳觀察大輦,續修府志,為之補入。”〔29〕這一行為具有重要意義,它將個人收集的珍貴地方文獻,有意識地導入了官方方志編纂的知識傳承主渠道,從而保障了這些構成台灣早期歷史與文化基底的原始資料得以系統保存並為後世所用。


  五、結論:《南征記程》的多維文化意義

  黃叔璥《南征記程》不僅詳述了其自京師南行至台灣的路線,還記錄了沿途所獲台灣地方文獻,具有多方面的歷史與文化意義。其南行路線為後世巡台御史提供了重要參考,如乾隆五年御史張湄的行程即基本沿襲黃氏舊軌。此外,書中對台灣地方文獻的收集與借鑒,也豐富了黃叔璥對台灣的認知,為其巡察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持。更為關鍵的是,《南征記程》還明確了清代巡台御史以“民生吏治,軍機番情”為核心的職責範圍,奠定了此後巡察制度的基本方向。綜合全文分析,《南征記程》的文化意義主要體現於以下四個維度:

  (一)空間整合的制度實踐價值

  《南征記程》的首要意義在於,它將官員赴任的具體行程,通過系統記錄轉化為可供後世依循的制度化空間實踐範本。從京師廣寧門至台灣鹿耳門的全程路線,不僅依託清代全國驛站體系,更將跨越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等省的行程固化為一種標準化行為模式。這使得中央對台灣的治理意志,通過可重複、可檢驗的官員移動路徑得以具象呈現,實現了從政令宣達到具體執行的空間整合,為巡台御史制度的有效運作提供了基本的時空框架。

  (二)理念規範的政治文化內涵

  該書通過記載康熙“民生吏治,軍機番情”的聖諭及黃叔璥的履職實踐,清晰展現了巡台御史制度所承載的政治文化理念。奏設彰化縣體現了“軍機”與“吏治”的有機結合;編纂《番俗六考》與秉持“綏輯同風”理念,是對“番情”與“民生”的具體回應;而彈劾失職官員,則反映出維護治理倫理的剛性手段。《南征記程》及其相關文獻表明,巡台御史不僅是皇帝的耳目,更是將中央治理理念轉化為具體政策的關鍵執行者與監督者,其行為深刻影響了清初台灣治理的政治文化基調。

  (三)文獻建構的知識傳承功能

  《南征記程》對沿途所獲文獻的記載,揭示了清初台灣知識體系建構的關鍵環節。它反映出地方知識如何通過宦台官員的人際網絡傳遞,以及接收者(如黃叔璥)如何基於治理需求進行篩選與整合。黃氏推崇季麒光的一手文獻並主動推薦入志,標誌著一個以實務性與原始性為標準的知識篩選與傳承機制的形成。因此,《南征記程》本身成為連接早期台灣記錄與後世系統化方志的重要橋樑,在清代台灣歷史文化的纍積與傳承過程中具有獨特地位。

  (四)文本特性的歷史記錄意義

  作為一部私人日記,《南征記程》以其即時性、過程性與私密性,提供了官方文書與方志所缺乏的歷史細節。書中記錄了制度啟動時的儀式場景、官員間的社交網絡、旅途中的信息獲取過程,以及對台灣的初步認知形成。這些細節使制度史、政治文化史與知識史的研究得以建立在具體的人物活動基礎上,為理解清初國家力量如何逐步深入台灣並展開治理與文化建構,提供了珍貴的微觀個案。

  綜上所述,黃叔璥《南征記程》的文化意義是多元而深刻的。它既是一部制度運行的空間指南,也是一份政治理念的實踐注腳,更是一條知識傳承的關鍵鏈路。這部文獻以其獨特的文本形態,保存了清初巡台御史制度從確立到初步實踐的關鍵歷史片段,為理解清代台灣與中央政府之間在政治、行政與文化上日益緊密的連接過程,提供了極為珍貴的原始見證。

  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閩台海疆文學文獻整理與研究(1602-1895)”階段性成果,批准號:21&ZD272。

  注釋:

  〔1〕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清聖祖實錄選輯[M],台灣文獻叢刊第165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第174頁。

  〔2〕同〔1〕,第175頁。

  〔3〕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台案彙錄乙集[M],台灣文獻叢刊第173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第29頁。

  〔4〕范咸.重修台灣府志.卷三.職官·列傳·黃叔璥[M],台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第141頁。

  〔5〕〔6〕〔7〕〔9〕黃叔璥.南征記程[M],李祖基、陳忠純編.清代巡台御史奏摺彙編附錄二[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436頁。

  〔8〕同〔5〕,第435頁。

  〔10〕藍鼎元.鹿洲全集[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553頁。

  〔11〕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卷二十四.藝文五[M],台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1102頁。

  〔12〕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五.番俗六考[M],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二輯[M],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84年,第118頁。

  〔13〕〔17〕李祖基、陳忠純編.清代巡台御史奏摺彙編之雍正朝[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15-16頁。

  〔14〕張本政主編.清實錄台灣史資料專輯之世宗實錄[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96頁。

  〔15〕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一.赤嵌筆談·城堡[M],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84年,第18頁。

  〔16〕同〔12〕,第94頁。

  〔18〕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七.番俗六考[M],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84年,第152頁。

  〔19〕范咸.重修台灣府志.卷三.職官·官秩·台灣海防同知[M],台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第106頁。

  〔20〕同〔5〕,第441頁。

  〔21〕范咸.重修台灣府志.卷三.職官·官秩·分巡台灣道[M],台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第103頁。

  〔22〕同〔5〕,第439-440頁。

  〔23〕袁枚.隨園詩話,卷一[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8頁。

  〔24〕周鍾瑄.諸羅縣誌,卷三,秩官志·列傳[M],台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127頁。

  〔25〕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一,赤嵌筆談·形勢[M],台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4頁。

  〔26〕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一,赤嵌筆談·洋[M],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84年,第10頁。

  〔27〕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八,番俗雜記·社餉[M],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84年,第165頁。

  〔28〕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八,番俗雜記,熟番M],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84年,第163頁。

  〔29〕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四,赤嵌筆談·雜著,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84年,第74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6年4月號,總第340期,P1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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