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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案新審判長下馬威 休庭要律師做功課
http://www.crntt.tw   2025-10-07 19:13:03
鄭文燦時隔2個月後7日再次出庭。(中評社 盧誠輝攝)
  中評社桃園10月7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去年8月遭檢方以貪污等罪起訴,求刑12年,法院審理中。審判長潘政宏7日一開庭就給鄭的王牌律師團下馬威強調,在法庭勘驗會議記錄實在太浪費時間,並當場休庭1小時,要律師先看完法院提供的逐字稿做完功課後,再針對爭點進行勘驗。

  鄭文燦案從遭起訴後審理至今1年1個多月來,桃園地方法院已三度更換法官,9月新接任鄭案的審判長為資深法官潘政宏、陪席法官為蔡旻穎、受命法官為2年前才考上司法官的菜鳥法官田時雨。原本外界相當關注新接手的受命法官田時雨,但7日鄭案一開庭則由審判長潘政宏主導來掌控全場,且還一出場就給鄭的王牌律師團下馬威。

  審判長潘政宏表示,他相當不認同過去鄭案在法庭上勘驗會議紀錄的做法,因為太過浪費時間,所以法院已先將原本要勘驗的2018年3月16日桃園市政府內部會議錄音檔製成逐字稿,他更當場諭知休庭30分鐘,要求鄭文燦的王牌律師團先核對逐字稿做功課,確認哪些段落有爭議再針對該段落進行錄音檔勘驗即可。

  由於審判長突如其來的大動作,讓鄭文燦的王牌律師團面面相覷,後來花了約1小時才比對完成約一半的逐字稿。合議庭在下午約3時30分再開庭時,鄭的律師團要求審判長再給1小時的時間來比對逐字稿,但審判長潘政宏當場裁示先暫停比對逐字稿的動作,要求鄭的律師團把逐字稿拿回去比對。

  審判長潘政宏最後諭知,鄭的律師團最晚在11月25日前要“交作業”,先呈報法院有哪些段落爭點是需要勘驗的,等12月9日開庭時再進行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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