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文燦時隔2個月後7日再次出庭。(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10月7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去年8月遭檢方以貪污等罪起訴,求刑12年,法院審理中。鄭案從遭起訴後審理至今僅1年1個多月來,桃園地方法院已三度更換法官,9月新接任鄭案的受命法官田時雨更是2年前才考上司法官的菜鳥法官,讓鄭案的後續審理更加引發外界關注。
鄭文燦去年7月11日遭收押禁見,8月28日以新台幣2800萬元交保,直到去年12月19日才首次開庭。鄭案審理至今已開過8次庭,但法官卻已3度更換,最早在鄭文燦被起訴後的合議庭審判長原為江德民,但江卻突然在去年10月因病住院並請長假1年直到退休。後來受命法官廖奕淳接手審理近5個月後,也同樣因病住院請長假1年,今年5月到8月間則改由審判長孫立婷代管案件,繼續審理此案。
由於每年8月是全台法官的輪調期,因此鄭案在上次8月7日開庭最後,審判長孫立婷諭知10月7日才會再開庭,預留2個月的時間讓可能因此異動的法官有足夠時間可以準備。因鄭案原本受命法官廖奕淳因病請長假至今仍未銷假上班,審判長孫立婷僅是臨危授命代管案件,因此在8月28日司法新事務年度開始,桃園地方法院依相關規定讓鄭案重新抽籤。
鄭案在9月4日抽籤後,由桃園地方法院刑十一庭“芳股”法官田時雨中籤為受命承辦法官,審判長則為資深法官潘政宏、陪席法官為蔡旻穎法官。
據了解,鄭案受命法官田時雨是司法官64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畢業後考上二等書記官便分發到桃園地檢署任職,曾任桃園地檢署資料科長,直到2年前考上司法官,今年受訓後又分發到桃園地院服務,未料剛上任就是擔任鄭案受命法官。
雖然鄭案的受命法官是菜鳥法官,但桃園地方法院強調,鄭案審判長潘政宏則為司法官班31期結業,是資深法官,專精刑事審判,學養深厚,經驗極為豐富,相信一定能帶領合議庭接續妥速審理。另外,陪席法官為58期蔡旻穎,於2018年由律師轉任法官,同樣擁有豐富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