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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5日電/檢廉獲報,台電核二廠長曾文煌涉嫌收受業者賄賂新台幣220萬元;檢調另查出,林口發電廠長朱允中涉嫌收賄8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起訴曾文煌、朱允中及郝姓業者3人
檢廉獲報,台電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於2024年間辦理焚化爐系統更新相關採購案期間,涉嫌收受曹姓業者賄賂,金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另有數百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北檢於4月17日指揮廉政署搜索核二廠曾文煌辦公室等地,並約談曾文煌、曹姓業者及其黃姓妻子等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曾文煌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4月1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電公司當時發出聲明指出,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全力配合司法偵查。本案進入司法程序,若經查證屬實,依規定嚴懲不貸。將持續精進採購業務制度,檢討採購流程控管及防弊措施,以建立廉政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