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7日電/央視網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對江西省委巡視組原正廳級巡視專員徐志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志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後利用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徐志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徐志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