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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7日庭訊後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桃園地方法院。(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8月8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去年8月遭檢方以貪污等罪起訴,求刑12年。桃園地方法院從去年12月開始審理鄭案至今,已兩度更換承審法官,因8月正值全台司法官輪調期,近日更傳出連鄭案的公訴檢察官可能都會有所異動,也為鄭案再增添更多變數。
鄭文燦涉貪案7日再次開庭,法庭內卻瀰漫著一股詭異的氣氛。審判長孫立婷多次當庭暗示檢察官可能會有所異動,甚至在庭訊最後還直接問檢察官是否會有異動?檢察官則答稱“還不知道”。就連孫立婷也因先前已主動請調,讓鄭文燦的律師團也忍不住問孫會調走嗎?孫則同樣回答“還不知道”。
或許就是因為受到這股“可能會被調走”的氛圍影響,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呂象吾、陳嘉義與邱健盛也把握在鄭案“可能的最後發言機會”,不理會審判長的多次勸阻,在勘驗完錄音檔後就率先發難,輪流表達對鄭文燦律師團不斷對外放話攻擊檢方的強烈不滿,鄭的律師團也不甘示弱一一回擊,雙方唇槍舌戰,互不相讓。
檢察官陳嘉義在庭訊最後的感性發言更是充滿濃濃的道別意味,他以“勇敢挺身的牧羊犬”自喻,強調願意承擔鄭案,早已把個人榮辱置身事外。鄭文燦的律師團則馬上打斷陳的談話向審判長告狀“他這段話不是說給法官聽的”,審判長雖然最後還是讓陳把話給說完,但後來仍意有所指地強調“法院是用來審理案件,不是用來傳達訊息的地方”。
相較於鄭案承審法官與公訴檢察官有“隨時可能會被調走”的不確定性,鄭文燦律師團的訴訟策略則相當明確且有節奏感。鄭的律師團在法庭內主攻檢方“對法規認知不足、時序錯亂、起訴書認定事實有誤”等論述,希望能在準備程序庭的6次勘驗相關會議錄音檔後,就能扭轉局勢,為未來實質審理庭鋪路。
鄭文燦的律師團也一改鄭案審理初期一概不願受訪的低調態度,近幾次庭訊後,都會刻意安排律師接受媒體聯訪。鄭的律師團一下批檢方“入人於罪”,一下又稱鄭被“奸人所害”,不斷為鄭抱屈。還有特定媒體連續以大篇幅報導主導鄭案偵辦的檢察官陳嘉義過去辦案有諸多“嚴重瑕疵”紀錄,甚至連陳過去的情史都被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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