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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12月3日出版的《新華日報》刊登《開羅宣言》全文。(圖源:國家圖書館網站截圖) |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評論員 郭至君)9月12日,美國在台協會悍然拋出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謬論,甚至倒打一耙稱中國“扭曲《開羅宣言》等二戰文件”,妄圖為其干涉中國內政尋找所謂“合法性”借口,繼而引發各方輿論抨擊。我們認為,雖然美方對此議題的操作已然不是第一次,但這次變本加厲甚至到公然歪曲國際法和史實,實乃荒唐且危險。
一、從歷史、法理的維度看,美方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純屬自欺欺人。
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要求“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條以國際法形式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9月,日本簽署《日本投降條款》更明確表示要履行歸還領土的義務。10月25日,中國政府正式收復台灣、恢復對其行使主權,這一事實有政府交接的完整檔案左證,絕對不是模糊的政治承諾。更遑論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早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合法代表”,台灣作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地位,在國際社會早已形成共識,無可辯駁。
今年是中國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斯西戰爭勝利80周年,在這個時間點上,美方偏要跳出來鼓噪“台灣地位未定”,不過是霸權主義下的歷史修正主義鬧劇。而這一操弄的根本目的,是為其能夠持續打“台灣牌”、干涉中國內政尋找所謂“合法性”的根據。與此同時,不斷將作為中國內政的台灣問題國際化,惡意誤導國際輿論,試圖借助盟友力量共同阻撓中國解決台灣問題,並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嚴重違反了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荒唐透頂且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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