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軟法是與依賴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硬法”相對的概念。 |
中評社香港9月23日電(評論員 楊流昌)在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台海局勢波譎雲詭的背景下,如何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探索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有效路徑,成為我們共同面對的時代課題。本文從“軟法”這一獨特視角切入,結合兩岸關係的實踐經驗,探討軟法在促進兩岸關係融合發展、推動兩岸和平統一過程中的作用。
一、軟法:一種更契合兩岸關係的治理邏輯
軟法(Soft Law)是與依賴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硬法”相對的概念。它不依靠國家強制力,而是通過協商、自律或社會共識實現效力。軟法的形態多樣,包括國家立法中的激勵性條款、政治組織的自律規則、行政規範性文件中的非強制性規定,以及社會共同體的自治規範。
與硬法相比,軟法具有三個鮮明特徵:其一,實施機制是“多元協商”而非“ 單方強制”;其二,思維模式是“合作共贏”而非“命令服從”;其三,正義觀念是“平衡協調”而非“剛性對立”。這種特性與兩岸關係的特殊性質高度契合——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但尚未完全統一,既需要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底線,也需要探索深化交流合作的彈性空間。硬法劃定了不可逾越的“紅線”,而軟法則搭建了走向統一的“橋樑”。
|